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,在公文写作时候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,如果确有必要可以使用书名号、双引号、顿号。A项正确,如《国务院关于同意乌鲁木齐、昌吉、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》,当事由中出现并列成分,可以用顿号。但顿号不可用在发文机关名称处,如发文机关名...
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是: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句号、问号、叹号、冒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、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等。公文标题是一个公文的“眉目”,旨在准确、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或中心思想,方便读者快速理解和处理。因此,公文标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规范,其中之一就是避免使用上述标点...
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对公文标题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未做出任何限制性规定,即公文标题的写作中,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使用相应的标点符号。通常使用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、顿号和破折号。故表述错误。
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是: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句号、问号、叹号、冒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、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等。公文标题是一份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公文的正式性和权威性至关重要。因此,在撰写公文标题时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标点符号使用规定。上述列出的标点符号在公文标题中...
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是句号、分号、逗号、顿号和括号。公文标题需要简洁明了,准确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和性质。因此,在公文标题中通常不使用句号、分号、逗号、顿号和括号等标点符号。这些标点符号在正文写作中起到分隔句子、标明层次等作用,但在标题中使用会显得冗余,并可能影响标题的清晰度和准确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