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各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(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)各物业小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,对服务的物业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,针对公共区域安保、消防、设备设施等自查自纠,不留死角。认真做好小区消防、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、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,保障公用部分...
物业退出小区公告范文
(一)各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(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)
各物业小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,对服务的物业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,针对公共区域安保、消防、设备设施等自查自纠,不留死角。认真做好小区消防、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、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,保障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。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立即整改。对于小区业主在楼道、消防通道乱堆杂物、随意停放车辆和私搭飞线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,物业企业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,对不听劝阻制止的,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。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设施设备故障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、产权人、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,并提出整改计划,明确整改时限,落实了整改措施,彻底消除隐患。
(二)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督查检查(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)
针对排查整治的内容,我局将对各物业小区开展督查检查,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小区消防、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与安全通道、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,保障公共区域、共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运行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我局将下达整改通知,明确整改期限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逐一整改到位。对重点隐患部位要采取“回头看”方式,反复检查,力求不留死角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。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,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(三)落实了安全工作长效机制(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)
全区各物业小区要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,建立台账,落实了安全管理人员,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,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,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巡查,做好设施设备使用、维护及年检,保障消防、安防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运行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,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应急演练。2024-01-16